3月26日晚间,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力金融” 600318)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决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再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海科融通全部股权。
公告称,3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海淀科技的《通知函》中称“基于海科融通与新力金融在2016年7月开始重组一事历时较久、市场环境变化较大、且与最初的规划存在不确定的风险,经海科融通股东审慎评估,决定终止此次重组”。
2016年9月,新力金融发布预案,将以23.8亿元收购第三方支付公司海科融通。新力金融原名巢东水泥,15年1月以16.83亿现金收购五家类金融公司并剥离传统水泥主业,此后更名新力金融,当前公司旗下控制有租赁、小贷、典当、担保、互联网金融等五家类金融子公司。新力金融原有租赁、小贷等类金融业务与海科融通第三方支付业务存在协同效应。
支付企业海科融通,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牌后牌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1日。海科融通自2014起曾三次遭到央行罚款及被要求整改,2017年11月14日,北京海科融通山东分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罚款3万元。9月,海科融通曾收到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现场调查通知书》,该协会根据举报于当日现场调查海科融通涉嫌违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违法开展P2P网贷商户的资金托管业务。海科融通层因在执法检查中不达标,被西藏人行注销辖区内支付业务。
海科融通2015年曾拟与永大集团(002622)重组,项目并未成行,永大集团当时称,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面临着监管政策的重大不确定性。
2017年,新力金融信披违规支付通和海科融通关系,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被罚168万,共有11位高管离职,海科融通收购项目搁置。3月29日支付通和海科融通关系,新力金融发布公告称,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9月1日,收到安徽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原因为2015年年报虚增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诉讼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披露不准确等。
新力金融公告中称,公司将尽快与交易对手签订相关终止协议,终止原协议,3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正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股票自3月27日起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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